一、2020年工作总结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系统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推进
近年来,我委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印发《{web_name}: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通知》(忠教工委〔2019〕93号)等文件,成立了以教育工委书记、教委主任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委安稳科,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的工作格局,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到实处,为我县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各校(园)也成立相应机构,强化学校法治工作。
(二)持续推进政务公开,不断优化公共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我委充分利用忠县教委电子政务平台,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一律实行信息公开。二是大力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新一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我委按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转变审批职能的总体要求,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平台全面应用、“最多访一次”等工作,进一步落实好政务服务改革工作,提速减负让群众少跑路。三是认真贯彻和实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印发《{web_name}: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忠财综〔2017〕23号),大力推进和建立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2016年至今,校方责任保险定点服务、城域网及互联网信息服务、机关物业管理等项目均纳入政府统一采购,委托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或忠县教育系统部门集中采购中心代理,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供应商,引入竞争机制向社会购买服务,确保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净化了营商环境。四是及时出台规范性文件,助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2020年9月,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web_name}:印发重庆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发〔2020〕14号)精神,我县制定了《忠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通知》(忠教职成〔2020〕29号)文件。五是联合执法检查深入有效,有效破解教育执法难题。联合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科学制定抽查方案,每月随机抽取20所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进行安全法治常规检查,督促指导学校限期整改。目前共移交6起违法行为,责令停办不符合国家条件的幼儿园1家。
(三)深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不断增强公众参与实效
1.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健全完善《忠县教育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等制度(试行)》,确保重大教育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有序。建立公众参与、专家咨询、调研论证、合法性审核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决策执行。
2.优化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16字方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在重大决策之前,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切实做好风险评估,严格执行法律咨询制度,确保重大决策科学化。不断完善教育监督制度,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科职能,加强对政府和学校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扩大家长对学校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