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村(社区)专职干部队伍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村(社区)专职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及范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考试,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一般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自觉拥护和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组织纪律观念强,坚持依法办事,处事公道正派,能坚持原则,廉洁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干部群众反映、评价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奉献精神,热爱社区工作,为人民服务意识强,能够深入群众开展工作,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应变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善于处理和解决群众疑难问题;
4.身体健康,不从事繁忙的其他工作,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时间条件;
5.户籍在本县或在三汇镇有固定住所且居住一年以上的;
6.综合服务岗位具体条件: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常用办公软件操作熟练;
7.本土人才岗位具体条件:性别不限,全日制高校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或复员退伍军人(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备高中以上文化),思想作风正派、积极向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在职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任村(社区)实职干部;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